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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服务将“六统一”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意见》明确,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国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

  《意见》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规范压减医保支付自由裁量权,完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积极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避免医疗机构年底突击控费;推行医保报销集成套餐服务,实施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

  《意见》提出,深化医保服务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实现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种认定、新生儿参保等与就医过程紧密相关的事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根据《意见》,国家医保局将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目标,依托全国统一的技术体系和架构,加快推进各地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面推行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应用,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逐步实现医保数据的聚合贯通、深度挖掘及在线应用。(记者 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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